澳大利亚国民医疗保险附加税(Medicare Levy Surcharge)相关法律中对家庭成员和受抚养人的定义
对于家庭成员的定义
在澳大利亚国民医疗保险附加税相关的法律中,对于家庭成员的定义为是,在一年当中的任何时候符合以下条件:
- 拥有配偶或孩子是澳大利亚居民(无论其收入如何),并且
- 并为他们提供了赡养费.
关于赡养相关的细节,请参考 Dependants for Medicare levy exemption.
对于配偶的定义(已婚或同居)
若符合以下至少一个条件,即可定义为您的配偶(任何性别):
- 你们的关系符合所在州的法律法规,并进行了注册
- 尽管没有与您合法结婚,但以夫妻关系在真正的家庭基础上与您共同生活。
您支付赡养费或子女抚养费的前配偶不是您的受抚养人.
对于子女的定义
只有满足以下情况,您的子女才是您的受扶养人:
- 21岁以下
- 21到24岁,并且全职在学校学习(学院或者大学)
如符合以上条件,即使您的子女不和您一起生活,只要你仍然在赡养他/她,他/她就是您的受扶养人.
法律上,您的子女指的是:
- 您亲生的孩子,无论是否在婚姻关系中出生
- 您收养的孩子
- 您最近刚出生或收益的孩子
- 您妻子的孩子(您的义子)
- 被家庭法Family Law Act 1975认定为您的孩子 (例如,根据州或领地法院命令,代孕协议被视为某人的孩子).
澳大利亚国民医疗保险附加税相关的法律中,样子并不认为是受扶养人.
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澳大利亚国民医疗保险附加税
当发生以下情况时,您需要支付澳大利亚国民医疗保险附加税:
- 您的任意一位家庭成员没有购买私人医保(必须含有医院医保),并且
- 您的收入超过了需要支付附加税的金额